(一)、画法之一种。由透视画法而来,根据远近之理,而定形状之大小,色彩之浓淡,景物之详略等。
鲁迅 《书信集·致曹白》:“木刻究竟是绘画,所以先要学好素描;此外,远近法的紧要不必说了,还有紧要的是明暗法。”
远(遠) yuǎn(ㄩㄢˇ)
(一)、距离长,与“近”相对:远方。远道。远程。远景。远足(较远的徒步旅行)。远见(远大的眼光)。远虑。远谋。远客。遥远。远走高飞。舍近就远。
(二)、时间长:远古。远祖。长远。永远。
(三)、关系疏,不亲密:远亲。疏远。远支。
(四)、深奥:言近旨远。
(五)、姓。
近 jìn(ㄐ一ㄣˋ)
(一)、距离短,与“远”相对:接近。附近。靠近。近路。近景。舍近求远。近在眉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水楼台。
(二)、现在以前不久的时间:近况。近来。近代。近岁。近闻。近照。近体诗。
(三)、亲密:亲近。近亲。近臣。平易近人。
(四)、差别小,差不多:接近。相近。
(五)、浅显:言近旨远。
法 fǎ(ㄈㄚˇ)
(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二)、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三)、仿效:效法。
(四)、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五)、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六)、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七)、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八)、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