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名。谓从簿籍中除去姓名。
唐 薛用弱 《集异记·僵僧》:“司空 薛公 因令军卒之战伤疮重者,许其落籍。” 明 丘濬 《大学衍义补·军伍之制》:“军士落籍者众,皆聚山泽为盗。”
(二)、脱离娼籍。指妓女从良。
金 元好问 《续夷坚志·梁梅》:“ 寿阳 歌伎 梁梅 ……时已落籍,私致之,待於尼寺。”《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只是是个官身,必须落籍,方可从良嫁人。”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七:“ 明 季 秦淮 多名妓……俱以色艺受公卿知,为之落籍。”
(三)、落户。
马南邨 《燕山夜话·宛平大小米》:“祖上是 陕西 关中 的人,后来落籍到 顺天府 宛平县 ……公认为 宛平 人。”
落 là(ㄌㄚˋ)
(一)、丢下,遗漏:丢三落四。落了一个字。
籍 jí(ㄐ一ˊ)
(一)、书,书册:古籍。书籍。经籍。典籍。
(二)、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隶属关系:籍贯。户籍。国籍。学籍。
(三)、登记:籍没( mò )。籍吏民。
(四)、征收:籍田。
(五)、〔籍籍〕①形容纷扰很大;②形容名声很大;③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
(六)、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