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教语。
《华严经》所说证入“法界”的观法。 中国 佛教华严宗据以立“四法界”观。 宋 王安石 《再答吕吉甫书》:“示及法界观文字,輒留玩读,研究义味也。”
法 fǎ(ㄈㄚˇ)
(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二)、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三)、仿效:效法。
(四)、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五)、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六)、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七)、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八)、姓。
界 jiè(ㄐ一ㄝˋ)
(一)、边境,一个区域的边限:界石(标志地界的石碑或石块)。界标。界址。界线(①两个地区分界的线;②不同事物的分界;③某些事物的边缘)。界限(①不同事物的分界;②尽头处,限度)。地界。
(二)、范围:眼界。世界。自然界。
(三)、按职业或性别等所划的人群范围:教育界。科学界。各界人士。
(四)、指大自然中动物、植物、矿物等的最大的类别:无机界。有机界。
(五)、地层系统分类的最高一级,相当于地质年代中的“代”。“界”以下为“系”。
观(觀) guān(ㄍㄨㄢ)
(一)、看,察看:观看。观止(赞叹所看到的事物极端完美,无以复加)。观风(a.暗中察看动静,以定行止;b.观察民间风俗习惯,生活状态)。观阵。观赏。观察。观感。参观。
(二)、看到的景象或样子:观瞻(a.事物的外观、景象及其留给人们的印象;b.注视,瞻望)。大观。奇观。
(三)、对事物的看法、认识:观点。观念。主观。客观。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