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契据。
《老子》:“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於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任继愈 注:“司契的人,只凭契据来收付,所以显得从容。”
(二)、掌管法规。
《文选·左思<魏都赋>》:“上垂拱而司契,下缘督而自劝。” 李周翰 注:“上则垂衣拱手,执法契以御天下。”《新唐书·刘蕡传》:“朕闻古先哲王之治也,玄默无为,端拱司契。” 章炳麟 《国家论》:“若夫法律治民,不如无为之化,上有司契,则其埶亦互相牵连,不可中止。”
(三)、谓文词能恰切传情达意。
晋 陆机 《文赋》:“体有万殊,物无一量,纷紜挥霍,形难为状。辞程才以效伎,意司契以为匠,在有无而僶俛,当浅深而不让。” 明 张居正 《种莲子戊午稿序》:“盖天禀超軼,有兼人之资,得司契之匠,其所著述,虽不效文士踵躡陈蹟,自不外於矩矱。”
司 sī(ㄙ)
(一)、主管,操作: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b.复姓)。司徒(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b.复姓)。司马(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b.复姓)。司寇(a.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b.复姓)。
(二)、官署名称:人事司。
(三)、视察:司日月之长短。
(四)、姓。
契 qì(ㄑ一ˋ)
(一)、证券,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契约。契据。房契。
(二)、相合,相投:相契。契合。默契。契友。契分( fèn )(投合无间的情分)。契厚。
(三)、用刀雕刻:契刻。契舟求剑。
(四)、〔契机〕指事物转化的关键。
(五)、刻的文字,近代称甲骨文:书契。契文(甲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