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条文及其成例。律指法律的正文,例是补充律文之不足而设的条例或例案。
明 沉鲸 《双珠记·协谋诬讼》:“依律例,为犯魁。” 清 王韬 《变法自强》中:“律例为服官出使之必需,小之定案决狱,大之应对四方,折衝樽俎。” 瞿秋白 《文艺杂著续辑·王道诗话》:“虐政何妨援律例,杀人如草不闻声。”
(二)、犹规律。
清 张鹤龄 《文敝篇》:“考西人文法之书……区分文字,凡为九等。虚实动静,联属统系,各有律例。” 胡适 《实验主义》一:“以前崇拜科学的人,大概有一种迷信,以为科学的律例都是一定不变的天经地义。”
律 lǜ(ㄌㄩˋ)
(一)、法则,规章:纪律。法律。定律。规律。清规戒律。律师。
(二)、约束:律己。
(三)、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四)、旧诗的一种体裁:律诗。
(五)、姓。
例 lì(ㄌ一ˋ)
(一)、可以做依据的事物:例证。例题。举例。例句。例如。
(二)、规定:例外(不按规定的,和一般情况不同的)。体例。凡例。条例。破例。发凡起例。
(三)、按规定的,照成规进行的:例会。例假。例行公事。
(四)、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事例。病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