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州、郡等学舍。
明 文徵明 《明故嘉议大夫沉公行状》:“视郡学隘陋弗称,且文庙石列非制,遂彻而新之,建御书楼,增置号舍。”
(二)、即号子。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五·赵廷鑨》:“适随主人入棘闈,见号舍有红黄二色旗,主人所居之舍,则红旗也。” 朱彭寿 《安乐康平室随笔》卷四:“余至时,工程甫毕,文场号舍,片瓦无存,入门后,惟新式高楼一座而已。”参见“ 号子 ”。
号(號) hào(ㄏㄠˋ)
(一)、名称:国号。年号。字号。
(二)、旧指名和字以外的别号:如“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
(三)、记号,标志:信号。暗号。
(四)、排定的次序或等级:编号。号码。
(五)、扬言,宣称:号称。项羽兵四十万,号百万。
(六)、指某种人员:病号。伤号。
(七)、标上记号:号房子。把这件东西号上。
(八)、号令,命令:发号施号令。号召。
(九)、军队或乐队里所用的西式喇叭:吹号。号兵。
(十)、量词,用于人数:昨天去了几十号人。
舍 shě(ㄕㄜˇ)
(一)、放弃,不要了:舍己为人。舍近求远。四舍五入。
(二)、施舍:舍粥。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