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理律令条文。
《汉书·刑法志》:“今律令烦多而不约,自典文者,不能分明,而欲罗元元之不逮,斯岂刑中之意哉!”
(二)、指经典。
《后汉书·延笃传》:“观夫仁孝之辩,纷然异端,互引典文,代取事据,可谓篤论矣。”《隋书·经籍志一》:“至于 战国 ,典文遗弃,六经之儒,不能究其宗旨。”
(三)、指记载典章制度的文献。
南朝 梁 沉约 《上宋书表》:“自 永光 以来,至於禪让,十餘年内,闕而不续,一代典文,始末未举。”
典文,拼音:diǎn wén,意为:1、掌理律令条文,2、指经典,3、指记载典章制度的文献。
典 diǎn(ㄉ一ㄢˇ)
(一)、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典籍。字典。词典。经典。引经据典。
(二)、标准,法则:典章。典制。典故(a.典制和掌故;b.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典范。典雅。典礼。典型。
(三)、指典礼:盛典。大典。
(四)、主持,主管:典试(主持科举考试之事)。典狱。
(五)、活买活卖,到期可以赎:典卖。典押。典契。
(六)、姓。
文 wén(ㄨㄣˊ)
(一)、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文锦。
(二)、刺画花纹:文身。
(三)、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文盲。以文害辞。
(四)、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文凭。文艺。文体。文典。文苑。文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文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五)、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文化。文物。
(六)、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文。水文。
(七)、旧时指礼节仪式:虚文。繁文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八)、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文质彬彬。
(九)、温和:文火。文静。文雅。
(十)、指非军事的:文职。文治武功(指礼乐教化和军事功绩)。
(十一)、指以古汉语为基础的书面语:文言。文白间杂。
(十二)、专指社会科学:文科。
(十三)、掩饰:文过饰非。
(十四)、量词,指旧时小铜钱:一文不名。
(十五)、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