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越权限而侵犯其他官员的职权。
《左传·成公十六年》:“国有大任,焉前专之?且侵官,冒也;失官,慢也;离局,姦也。”《国语·晋语八》:“ 伯华 曰:‘外有军,内有事。 赤 也,外事也,不敢侵官。’” 韦昭 注:“非其官而与之,为侵官。” 宋 王安石 《答司马谏议书》:“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 清 俞樾 《春在堂随笔》卷四:“惟不準其参刻保举,以杜侵官之渐。”
侵官 qīnguān[encroach on another's duty] 侵犯他人的职守以为侵官。——宋· 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不为侵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