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亦作“讐校”。校勘。
《后汉书·皇后纪上·和熹邓皇后》:“昼省王政,夜则诵读,而患其谬误,惧乖典章,乃博选诸儒 刘珍 等及博士、议郎、四府掾史五十餘人,诣 东观 讎校传记。”《文选·左思<魏都赋>》:“讎校篆籀,篇章毕覿。” 张载 注引《风俗通》:“案 刘向 《别録》:讎校,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繆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 明 归有光 《题<星槎胜览>》:“凡书类是者,予皆不惮讐校,卷帙垢坏,必命童子重写。” 梁启超 《近代学风之地理的分布》:“以至 太仓 顾氏 、 泰兴 季氏 等,咸蓄善本,事讐校,自此校书、刻书之风盛於 江 左。”
雠(讎) chóu(ㄔㄡˊ)
(一)、校对文字:校雠。雠校。雠定(校对并加以考证)。
(二)、同“仇1”。
(三)、同等:“史高与金安上……皆雠有功”。
(四)、售,给价。
(五)、应对:雠问(辩驳问难)。
(六)、古同“酬”,酬酢。
校 xiào(ㄒ一ㄠˋ)
(一)、学堂,专门进行教育的机构:校园。校长。
(二)、军衔的一级,在“将”之下,“尉”之上。
(三)、古代军队编制单位:校尉(统带一校的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