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讯处理。
《金史·章宗纪三》:“五月壬辰朔,以旱,下詔责躬,求直言,避正殿,减膳,审理寃狱,命奏事於 泰和殿 。”《元典章·圣政一·肃台纲》:“所在官司不务存心抚治,以致军民困苦,或寃滞不为审理。”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裘文达公行述》:“甲申涂次,命往 福建 审理,復署仓场侍郎。” 郭沫若 《初出夔门》三:“还是他在地方审判厅任事的时候,有一次审理过一件盗案。”
(二)、 明 亲王府的理刑官。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献一·葛端肃公家训》:“﹝予﹞以为郡王府止有教授,亲王乃有审理, 弋阳王 虽理府事,爵实郡王,据称添有审理,已为非分,今又卑薄教授,欲以审理辅导,理刑之官,非可兼辅导,若如所请,将来 陇 蜀 之请,又不知其如何。”
审理,指审讯处理;审查和处理案件。语出《金史·章宗纪三》:“五月壬辰朔,以旱,下诏责躬,求直言,避正殿,减膳,审理寃狱,命奏事於 泰和殿 。”
审(審) shěn(ㄕㄣˇ)
(一)、详细,周密:审慎。审视。
(二)、仔细思考,反复分析、推究:审查。审定。审订。审核。审美。审计。审评。审时度势。
(三)、讯问案件:审理。审判。审讯。公审。
(四)、知道:不审近况如何?
(五)、一定地,果然:审如其言。
理 lǐ(ㄌ一ˇ)
(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四)、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五)、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六)、古代指狱官、法官。
(七)、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