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操办。
明 张居正 《请简用阁臣疏》:“诚恐闻见有限,办理不前,或致误事。”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十:“至 汉中 二栈,为军餉要道,自以择地筑堡,存贮粮硝为上策,因於 宝鸡 、 凤县 、 留坝 、 褒城 、 寧羌 各驛,亲为相度,先筑江口一处……其 渭河 西北,亦经督臣 长麟 劝諭办理。”
(二)、指善于操办、处理事务。
《旧唐书·刘怦传》:“ 怦 即 朱滔 姑之子,积军功为 雄武军 使,广屯田,节用,以办理称。”
(三)、惩治。
清 严如熤 《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由 华州 经 蓝田 至 宝鷄 ,共七十二峪口,山贼窥伺内地,必由峪口而出,故当办理贼匪之时,防其窜突,於各峪口亦徧设卡伦,以重省城门户。” 清 陈康祺 《燕下乡脞录》卷九:“近日刑名,从重办理,乃一时权宜,辟以止辟之义。”
(四)、整理。
王先谦 《东华续录·乾隆八十六》:“朕命诸臣办理四库全书,亲加披览,见有不协於理者,如 关帝 旧諡之类,即降旨随时釐正。”
(五)、举办管理。
毛泽东 《一九四六年解放区工作的方针》:“军事学校应继续办理,着重技术人材的训练。”
处理;操办。 明·张居正 《请简用阁臣疏》:“诚恐闻见有限,办理不前,或致误事。
办(辦) bàn(ㄅㄢˋ)
(一)、处理:办公。办事。办理。
(二)、处分:惩办。法办。首恶必办。
(三)、置备:办置。办货。
(四)、创设:创办。兴( xīng )办。
理 lǐ(ㄌ一ˇ)
(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四)、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五)、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六)、古代指狱官、法官。
(七)、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