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章,印记。
《官场现形记》第三三回:“ 王慕善 自经藩、宪一番奬励,他果然於次日刻了一块戳记,凡他所刻的善书,每部之上都加了‘奉宪鉴定’四个大字。” 曹靖华 《飞花集·不尽铁浪滚滚来》:“当时邮件上均盖着一个戳记,载明:‘凡遇不可抗之损失,本局概不负责。’”
戳记又称印章,印鉴,是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参与登记注册,业务合同,法律文书等重要社会活动中,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特定身份的符号标志。戳记属于契约的组成要件,签发以后,则表明当事人认同契约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接受法律的监督和保护。因为戳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物证,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允许转借,防止遗漏和丢失,被它人盗用和仿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