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讲议学习之所。今亦指为传授某一专业知识而设立的短期速成学习机构。
明 海瑞 《借山亭记》:“ 鸣阳 蔡 二守就 阳江 邑中之隙,捐俸构亭为讲习所,扁之曰‘借山’。” 周俟松 《许地山传略》:“幼习经史,十三岁肄业 广东 韶舞讲习所,复入随宦学堂。”
讲习所讲议学习之所。今亦指为传授某一专业知识而设立的短期速成学习机构。 明 海瑞 《借山亭记》:“ 鸣阳 蔡 二守就 阳江 邑中之隙,捐俸构亭为讲习所,扁之曰‘借山’。” 周俟松 《许地山传略》:“幼习经史,十三岁肄业 广东 韶舞讲习所,复入随宦学堂。”
讲(講) jiǎng(ㄐ一ㄤˇ)
(一)、说,谈:讲话。讲叙。
(二)、把事情和道理说出来:讲说。讲学。讲武。讲演。讲义。讲师。讲坛。
(三)、注重某一方面,并设法使它实现:讲求。讲团结。
(四)、和解:“而秦未与魏讲也”。
(五)、商量,商议:讲价儿。讲条件。
习(習) xí(ㄒ一ˊ)
(一)、学过后再温熟反复地学,使熟练:练习。学习。实习。
(二)、学:习文。习武。
(三)、对某事熟悉:习见。习闻。习以为常。
(四)、长期重复地做,逐渐养成的不自觉的活动:习惯。积习。陈规陋习。
(五)、相因:世代相习。习习相因。
(六)、姓。
所 suǒ(ㄙㄨㄛˇ)
(一)、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二)、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三)、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四)、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五)、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六)、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