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人诗文中的一种对仗方法,可分两类:(1)借音为对。即以一句中某字的同音字与另一句中的字相对。如 唐 孟浩然 《裴司士员司户见寻》诗:“厨人具鸡黍,稚子摘杨梅。”“杨”音同“ 羊 ”,借以与“鸡”相对。又如 唐 刘禹锡 《陋室铭》:“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鸿”音同“ 红 ”,借以与“白”相对。(2)借义为对。即一句中的某字有两个以上的意义,诗中用的是甲义,而借其乙义或丙义与另一句中的字相对。如 唐 杜甫 《曲江》诗之二:“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诗中“寻常”义为平常,但古时八尺为寻,倍寻为常。此即以其长度单位义与数字“七”、“十”相对。又如 唐 李商隐 《令狐八拾遗绹见招》诗:“ 汉 苑风烟催客梦,云臺洞穴接郊扉。”诗中“汉”为朝代名,但“汉”又有星汉之义,此即借以与“云”相对。
借对,修辞中对仗一种,也称为假对。它通过借义或借音等手段来达到对仗工整的目。一个词有两种以上的意义,诗人在诗中用的是甲义,但是同时借用的它的乙义或丙义,来与另一词相对。
借 jiè(ㄐ一ㄝˋ)
(一)、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等:借用。借阅。借账。借据。借条。
(二)、暂时把财物等给别人使用:借钱给人。
(三)、假托:借口。借端。借故。借代。借景。借喻。借题发挥。
(四)、依靠:凭借。借势。
对(對) duì(ㄉㄨㄟˋ)
(一)、答,答话,回答:对答如流。无言以对。
(二)、朝着:对酒当歌。
(三)、处于相反方向的:对面。
(四)、跟,和:对他商量一下。
(五)、互相,彼此相向地:对立。对流。对接。对称( chèn )。对峙。
(六)、说明事物的关系:对于。对这事有意见。
(七)、看待,应付:对待。
(八)、照着样检查:核对。校( jiào )对。
(九)、投合,适合,使相合:对应( yìng )。对劲。
(十)、正确,正常,表肯定的答语:神色不对。
(十一)、双,成双的:配对。对偶。对仗(律诗、骈文等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做成对偶的语句)。
(十二)、平分,一半:对开。
(十三)、搀和(多指液体):对水。
(十四)、量词,双:一对鹦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