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
残(殘) cán(ㄘㄢˊ)
(一)、害,毁坏:残害。摧残。
(二)、不完全,余下的:残余。残阳。残存。残废。残佚。苟延残喘。
(三)、凶恶:残忍。残酷。凶残。
疾 jí(ㄐ一ˊ)
(一)、病,身体不舒适:疾病。目疾。残疾。讳疾忌医。
(二)、一般的痛苦:疾苦。
(三)、疼痛:疾首蹙额。
(四)、恨:疾恶如仇。
(五)、古同“嫉”,妒忌。
(六)、弊病,缺点:“寡人有疾”。
(七)、快,迅速:疾步。疾走。疾进。疾驰。疾足先得。
人 rén(ㄖㄣˊ)
(一)、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人类。
(二)、别人,他人:“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人热诚。
(三)、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人,文如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