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重要阶段,以事物的本质规律为认识对象,是对事物的内在联系的认识,具有抽象性、间接性、普遍性。理性认识的三种形式有:概念——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概括,判断——在概念的基础上对事物的各种关系进行区分、识别;推理——由一个已知的判断推出下一个判断。理性认识的这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不断深化,具有递进性,理性认识靠的是人类的思维模式,及逻辑思维。
理 lǐ(ㄌ一ˇ)
(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四)、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五)、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六)、古代指狱官、法官。
(七)、姓。
性 xìng(ㄒ一ㄥˋ)
(一)、人或事物的本身所具有的能力、作用等:性质。性格。性命(生命)。性能。个性。属性。
(二)、性质,思想、感情等方面的表现:典型性。开放性。指令性。
(三)、男女或雌雄的特质:性别。男性。女性。
(四)、有关生物生殖的:性交。性欲。性爱。性感。性解放。
(五)、表示名词(以及代词、形容词)的类别的语法范畴。
认(認) rèn(ㄖㄣˋ)
(一)、分辨,识别:认生。认得。辨认。
(二)、表示同意:认可。认账。
(三)、与本来无关系的人建立某种关系:认亲。
(四)、认吃亏:这事没办成,我认了。
识(識) shí(ㄕˊ)
(一)、知道,认得,能辨别:识辨。识破。识相( xiàng )。识途老马。
(二)、所知道的道理:知识。常识。
(三)、辨别是非的能力:见识。远见卓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