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教语。谓使有情得同等类似果报之因。
《俱舍论》卷十五:“二由弃捨众同分故者,释由命终。”
(二)、谓众人皆能辨别。
章炳麟 《国故论衡·辨性下》:“然则名言之部,分实、德、业使不相越,以实、德、业为众同分。”原注:“凡人思慧皆能别之,故曰众同分。”按,实、德、业指事物的实体、属性与名称三方面。
众(衆) zhòng(ㄓㄨㄥˋ)
(一)、许多:与“寡”相对:众人。众多。众矢之的。芸芸众生。
(二)、许多人:大众。群众。民众。众口铄金。众目睽睽。众叛亲离。众擎易举。
同 tóng(ㄊㄨㄥˊ)
(一)、一样,没有差异;相同。同一(a.一致,统一;b.共同的一个或一种)。同侪(同辈)。同庚(同岁)。同年。同胞。同人(a.在同一单位工作的人;b.同行业的人)。同仁(同人)。同仇敌忾。同工异曲。同室操戈。情同手足。
(二)、共,在一起(从事):共同。同学。同步。殊途同归。同舟共济。
(三)、和,跟:同流合污。
(四)、姓。
分 fēn(ㄈㄣ)
(一)、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二)、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三)、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 háng )。
(四)、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五)、辨别:区分。分析。
(六)、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七)、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