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
词语解释
历史沿革 渊远流长 浦东新区(准确的说是川沙)最早的历史沿革可追溯到南北朝时的梁大同元年(535),那时设有昆山县,隶属于信义郡;古代的川沙是戌卒屯垦的海疆,唐天宝十年(751)属华亭县;到了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归属于上海县;清雍正三年(1725)后分隶南汇和上海两县;嘉庆十五年(1810)开始由上海、南汇两县划出,设川沙抚民厅;辛亥革命(1911)时改厅为县,直隶江苏省;1950年由南汇划入29个乡;1958年川沙从江苏省划出,改属上海市管辖;1961年成立才两年的浦东县的农村部分全部划入川沙,并将沿黄浦江边的高庙地区划归杨浦区;1984年再将沿黄浦江的塘桥、陆家嘴、洋泾一带划归黄浦区,把周家渡至杨思等沿江地区划归南市区。到1985年县境的面积已是建国前的2倍。1990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策开发浦东,1993年浦东新区管委会成立,川沙县的建制撤销,同时将划归到南市、黄浦、杨浦的地区及闵行的三林乡收回,成立了浦东新区。详细解释 最新行政区划变化 2009年5月6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复,同意撤消上海南汇行政区域,将其并入上海浦东新区。 之前,浦东新区面积五百三十二点七五平方公里、人口一百九十四点二九万,二○○八年GDP为三千一百五十点九九亿元人民币;南汇区面积六百七十七点六六平方公里、人口七十四点三一万,去年GDP为五百四十八点零三亿元人民币。两区合并后的新浦东面积达一千二百一十点四一平方公里、人口二百六十八点六万。 开发浦东 国家战略 浦东新区位于上海的母亲河——黄浦江的东岸,面积57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0万。1990年4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开发开放上海浦东的重大决策,上海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的战略部署,制定了“开发浦东、振兴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开发方针。2005年,国务院正式批准浦东进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委、市政府明确了“一个作用、三个区”的功能定位(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建设“四个中心”国家战略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成为改革开放先行先试区、自主创新示范引领区、现代服务业核心集聚区),标志着浦东改革开放进入了新阶段。16年精心谋划,16年坚实步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各部委、全国各省市大力
词语分字解释
- 浦(pǔ)
浦 pǔ(ㄆㄨˇ)
(一)、水边或河流入海的地区。
(二)、姓。
- 东(dōng)
东(東) dōng(ㄉㄨㄥ)
(一)、方向,太阳出升的一边,与“西”相对:东方。东经(本初子午线以东的经度或经线)。东山再起(喻失势之后,重新恢复地位)。付诸东流。
(二)、主人(古代主位在东,宾位在西):房东。股东。东道主(泛指请客的主人,亦称“东道”、“作东”)。
(三)、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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