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实情况。
汉 王充 《论衡·四讳》:“诸工技之家,説吉凶之占,皆有事状。”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十五:“ 武陵 太守闻 娥 ( 李娥 )死復生,召见,问事状。” 鲁迅 《三闲集·<近代世界短篇小说集>小引》:“用数顷刻,遂知种种作风,种种作者,种种所写的人和物和事状。”
(二)、犹行状。
明 李东阳 《储处士传》:“自述事状以告於太史氏,请为传以传。” 清 曾国藩 《欧阳氏姑妇节孝家传》:“﹝ 福田 先生﹞篤行君子也,数为余述诵两世事状。”
(三)、指诉状所陈之事。
《隋书·柳彧传》:“ 彧 据案而坐,立 素 於庭,辩詰事状。”
事状的释义是事实情况,犹行状,诉状所陈之事,出自《论衡·四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