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终之具,指棺、槨等。
《新唐书·韦弘机传》:“太子 弘 薨,詔 蒲州 刺史 李冲寂 治陵,成而玄堂阸,不容终具,将更为之。”
终(終) zhōng(ㄓㄨㄥ)
(一)、末了( liǎo ),完了( liǎo ),与“始”相对:年终。终场(末了一场)。终极。终审(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最后判决)。终端。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人们做事无不有开头,而很少能坚持到底)。
(二)、从开始到末了:终年。终生。饱食终日。
(三)、人死:临终。送终。
(四)、到底,总归:终归。终究。终于。终将成功。
(五)、姓。
具 jù(ㄐㄨˋ)
(一)、器物:器具。
(二)、备有:具备。具有。别具只眼(形容具有独到的眼光和见解)。
(三)、备,办:具呈。具结。具名。具领。敬具菲酌。
(四)、古同“俱”,都,完全。
(五)、量词,用于某些器物和棺材、尸体:座钟一具。一具男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