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泉与布并为货币,故统称货币为“泉布”。一说布即是泉,一物而两名。
《周礼·天官·外府》“掌邦布之入出” 汉 郑玄 注:“布,泉也。布,读为宣布之布,其藏曰泉,其行曰布。取名於水泉,其流行无不徧。”《汉书·食货志下》:“私铸作泉布者,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 宋 司马光 《乞罢免役钱状》:“钱者,流通之物,故谓之泉布。” 清 冒襄 《影梅庵忆语》:“余出入应酬之费与荆人日用金错泉布,皆出姬手。”
泉与布在中国古代同时都作为货币使用(泉是古时对钱币的叫法,非泉水之意),因此,人们便将货币统称为“泉布”。也有人认为泉和布不过是一物有两个名字而已,泉就是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