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列子·周穆王》:“ 郑 人有薪於野者,遇骇鹿,御而击之,毙之。恐人见之也,遽而藏诸隍中,覆之以蕉。不胜其喜。俄而遗其所藏之处,遂以为梦焉。顺涂而咏其事。傍人有闻者,用其言而取之。既归,告其室人曰:‘向薪者得鹿而不知其处;吾今得之,彼直真梦者矣。’室人曰‘若将是梦见薪者之得鹿邪?詎有薪者邪?今真得鹿,是若之梦真邪?’夫曰:‘吾据得鹿,何用知彼梦我梦邪?’薪者之归,不厌失鹿。其夜真梦藏之之处,又梦得之之主。爽旦,案所梦而寻得之。遂讼而争之,归之士师。”后以“讼鹿”为计较名利得失之典。
宋 宋祁 《昼寝》诗:“梦柯向费论荣辱,讼鹿何烦竞有无。”
讼鹿,拼音sòng lù,释义计较名利得失,出处《列子.周穆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