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fǎ(ㄈㄚˇ)
(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二)、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三)、仿效:效法。
(四)、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五)、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六)、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七)、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八)、姓。
律 lǜ(ㄌㄩˋ)
(一)、法则,规章:纪律。法律。定律。规律。清规戒律。律师。
(二)、约束:律己。
(三)、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四)、旧诗的一种体裁:律诗。
(五)、姓。
文 wén(ㄨㄣˊ)
(一)、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文锦。
(二)、刺画花纹:文身。
(三)、记录语言的符号:文字。文盲。以文害辞。
(四)、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文凭。文艺。文体。文典。文苑。文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文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五)、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文化。文物。
(六)、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文。水文。
(七)、旧时指礼节仪式:虚文。繁文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八)、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文质彬彬。
(九)、温和:文火。文静。文雅。
(十)、指非军事的:文职。文治武功(指礼乐教化和军事功绩)。
(十一)、指以古汉语为基础的书面语:文言。文白间杂。
(十二)、专指社会科学:文科。
(十三)、掩饰:文过饰非。
(十四)、量词,指旧时小铜钱:一文不名。
(十五)、姓。
件 jiàn(ㄐ一ㄢˋ)
(一)、量词,用于个体事物:一件事。
(二)、指可以一一计算的事物:零件儿。案件。
(三)、不平常的大事情:事件。
(四)、文书证明之类:文件。来件。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