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表达情思;抒发情感。
《楚辞·九章·惜诵》:“惜诵以致愍兮,发愤以抒情。” 唐 骆宾王 《秋日饯陆道士陈文林得风字》诗序:“虽 漆园 筌蹄,已忘言於道术;而 陟阳 风雨,尚抒情於咏歌。” 元 赵孟頫 《咏怀》之四:“抒情作好歌,歌竟意难任。” 郭沫若 《集外·七请》:“诗非抒情之作者,根本不是诗。抒情用进步的话来说便是表现意识。”
抒情:表达情思,抒发情感。 指以形式化的话语组织,象征性地表现个人内心情感的一类文学活动,它与叙事相对,具有主观性、个性化和诗意化等特征。抒情方式具体来分又可分为借景抒情法、触景生情法、咏物寓情法、咏物言志法、直抒胸臆法、融情于事法和融情于理法等。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学反映方式,抒情主要反映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并通过在意识中对现实的审美改造,达到心灵的自由。抒情是个性与社会性的辩证统一,也是情感释放与情感构造、审美创造的辩证统一。
抒情的近义词:抒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