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担别人受到的诽谤。
《左传·宣公十二年》:“ 楚 师方壮,若萃於我,吾师必尽,不如收而去之。分谤生民,不亦可乎。”《宋史·胡铨传》:“﹝ 秦檜 ﹞乃建白令臺諫、侍臣僉议可否,是盖畏天下议已,而令臺諫、侍臣共分谤耳。” 金 王若虚 《臣事实辨》:“自后世諛臣专以归恩分谤为爱君,于是人主始讳其过而耻屈於下矣。”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董如彪》:“使大郎有罪,主人且当分谤,矧其无罪,弃之何名。”
1949年1月22日生。籍贯:湖北天门,民族:汉,政治面貌:中共党员。2006年晋升教授。
分 fēn(ㄈㄣ)
(一)、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二)、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三)、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 háng )。
(四)、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五)、辨别:区分。分析。
(六)、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七)、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谤(謗) bàng(ㄅㄤˋ)
(一)、恶意攻击别人,说别人的坏话:谤讥。谤讪。谤议。谤毁。诽谤。
(二)、责备:谤木(传说中舜设立的供人写谏言的木牌,后代仿效。亦称“华表木”)。“厉王虐,国人谤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