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谓当廷奏事。古时皇帝坐朝听政,必设仪仗,百官当廷言事,无所隐秘,故称。
《旧唐书·萧至忠传》:“旧制,大臣有被御史对仗劾弹者,即俯僂趋出,立於朝堂待罪。” 宋 王溥 《唐会要·百官奏事》:“百官及奏事,皆合对仗公言,比日以来,多仗下独奏。宜申明旧制,告语令知,如缘曹司细务及有秘密不可对仗奏者,听仗下奏。”
(二)、左右分设、相对而立的仗卫。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一引 万柘坡 《金鳌玉蝀桥》诗:“晓来浓翠东西映,也算蛾眉对仗班。”
(三)、指旧体诗文的词句相对偶。
清 沉德潜 《说诗晬语》卷下:“对仗固须工整,而亦有一联中本句自为对偶者。” 蔡元培 《国文之将来》:“旧式的五七言律诗与骈文,音调铿锵,合乎调适的原则;对仗工整,合乎均齐的原则,在美术上不能说毫无价值。” 王力 《龙虫并雕斋文集·语言与文字》:“对仗,就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数量词对数量词,虚词对虚词。”
(四)、交战。
《太平天囯资料·林凤祥李开芳吉文元朱锡琨北伐回禀》:“有妖数千在 归德 城边东门,分作三路,忽然而来对仗。” 蔡东藩 《清史通俗演义》第四二回:“巧值 王囊仙 韦七綹鬚 ,至 南笼 与 清 军对仗,两路夹攻,把 勒保 围住。”
对仗,中古时诗歌格律的表现之一。诗词中要求严格的对偶,称为对仗。对仗主要包括词语的互为对仗和句式的互为对仗两个方面。对仗多用于骈文。对仗又称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对仗有如公府仪仗,两两相对。对仗与汉魏时代的骈偶文句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由骈偶发展而成的,对仗本身应该也是一种骈偶。
对(對) duì(ㄉㄨㄟˋ)
(一)、答,答话,回答:对答如流。无言以对。
(二)、朝着:对酒当歌。
(三)、处于相反方向的:对面。
(四)、跟,和:对他商量一下。
(五)、互相,彼此相向地:对立。对流。对接。对称( chèn )。对峙。
(六)、说明事物的关系:对于。对这事有意见。
(七)、看待,应付:对待。
(八)、照着样检查:核对。校( jiào )对。
(九)、投合,适合,使相合:对应( yìng )。对劲。
(十)、正确,正常,表肯定的答语:神色不对。
(十一)、双,成双的:配对。对偶。对仗(律诗、骈文等按照字音的平仄和字义做成对偶的语句)。
(十二)、平分,一半:对开。
(十三)、搀和(多指液体):对水。
(十四)、量词,双:一对鹦鹉。
仗 zhàng(ㄓㄤˋ)
(一)、兵器:仪仗。明火执仗。
(二)、拿着兵器:仗剑。
(三)、战争:打仗。胜仗。
(四)、凭借,依靠:倚仗。仰仗。仗恃。仗义执言(为了正义说公道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