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宋 代漕运方式之一。起源于 唐 。
开元 二十二年(公元734年), 裴耀卿 于古 汴河 口筑 河阴仓 ,使 江淮 地区漕粮运此纳贮,候水转运,经 黄河 、 渭水 至 长安 ,为转般法之始。 宋 因 汴河 春、冬不能通航,直运漕船沿途又多延搁,为保证京师( 开封 )粮食等物资供应,自 开宝 五年(公元972年)起,陆续在漕运路上 泗 、 楚 、 真 、 扬 四州(州治今 安徽 泗县 、 江苏 淮安 、 仪征 、 扬州 等地)分设转般仓,卸纳东南六路漕粮,再换船转运至京师。实行后六路所需淮盐也可利用回空船只。 嘉祐 后,官船数量减少,雇人运输的须要长年运输,吏卒运输的又多侵盗, 熙宁 后转般法渐为直达法替代。嗣后时复时废,或两法并用。
转(轉) zhuǎn(ㄓㄨㄢˇ)
(一)、迁徙;流亡:老弱转乎沟壑。
(二)、不直接的,中间再经过别人或别的地方:转送。转达。转发。转运。周转。
(三)、改换方向:转弯。向左转。
(四)、改变位置:转移。
(五)、改变形势、情况:转败为胜。天气转睛。病情好转。
般 bān(ㄅㄢ)
(一)、样,种,类:这般。那般。百般。般配。暴风雨般的掌声。
(二)、古同“班”,散布,分布。
(三)、同“搬”。
法 fǎ(ㄈㄚˇ)
(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二)、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三)、仿效:效法。
(四)、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五)、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六)、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七)、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八)、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