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 中叶以后在 江南 实行的田赋征收的改革办法。
宣德 八年(公元1433年),针对 江南 田赋奇重,负担不均的现象, 江南 巡抚 周忱 创平米法,沿袭至 清 。其法将正米及耗米合计,科则重的加耗少,科则轻的加耗多,据此规定平米则例,再以平米则例算出应征米粮和银两数额。 清 冯桂芬 《与赵抚部书》:“ 明 史载 周文襄 抚 江南 ,召父老问逋税故,皆言豪户不肯加耗并征之细民,乃创为平米法,出耗必均。”
平 píng(ㄆ一ㄥˊ)
(一)、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平地。平面。平原。
(二)、均等:平分。平行( xíng )。抱打不平。公平合理。
(三)、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平辈。
(四)、安定、安静:平安。平服。
(五)、治理,镇压:平定。
(六)、抑止(怒气):他把气平了下去。
(七)、和好:“宋人及楚人平”。
(八)、一般的,普通的:平民。平庸。平价。平凡。
(九)、往常,一向:平生(a.从来;b.终身)。平素。
(十)、汉语四声之一:平声。平仄。
(十一)、姓。
(十二)、〔平假( jiǎ )名〕日本文所用的草书字母。
(十三)、古同“评”,评议。
米 mǐ(ㄇ一ˇ)
(一)、谷类或其他植物的子实去了皮的名称:小米。大米。稻米。米珠薪桂(米像珍珠;柴像桂木,形容物价昂贵,生活困难)。
(二)、国际长度单位(旧称“公尺”“米突”),一米等于三市尺。
(三)、姓。
法 fǎ(ㄈㄚˇ)
(一)、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二)、处理事物的手段: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三)、仿效:效法。
(四)、标准,规范,可仿效的:法式。法帖。
(五)、佛家的道理: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六)、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师。法器。法事。
(七)、指“法国”:法文。法式大菜。
(八)、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