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摘;指责。
《东观汉记·崔駰传》:“ 駰 为主簿,前后奏记数十,指切长短, 宪 不能容。” 唐 元稹 《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策》:“捨斥己之至諫,进无用之虚文,指切著明,罕称於代。” 明 归有光 《<玉岩先生文集>序》:“公奋不顾身,指切时事。” 李广田 《论文学教育》:“他们不但看明了事实,而且敢于‘指切事实’。”
指 zhǐ(ㄓˇ)
(一)、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纹。指印。屈指可数。
(二)、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指雨。
(三)、(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指着。指画。指南针。指手画脚。
(四)、点明,告知:指导。指引。指正。指责。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挥。指日可待。
(五)、直立,竖起:令人发( fà )指(形容极为愤怒)。
(六)、意向针对:指标。指定。
(七)、古同“旨”,意义,目的。
切 qiē(ㄑ一ㄝ)
(一)、用刀从上往下用力:切菜。切除。切磋(本义是把骨角玉石加工制成器物,引申为在业务、思想各方面互相吸取长处,纠正缺点,如“切切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