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勘整理。
《汉书·刘歆传》:“ 孝成皇帝 閔学残文缺,稍离其真,乃陈发秘臧,校理旧文。” 唐 岑参 《送魏升卿擢第东都因怀魏校书陆浑乔潭》诗:“ 魏侯 校理復何如,前日人来不得书。”
(二)、论理,讲理。
南朝 宋 颜延之 《庭诰之》:“达见同善,通辩异科,一曰言道,二曰论心,三曰校理。言道者本之於天,论心者议之於人,校理者取之於物。”
(三)、审察治理。
《北齐书·崔昂传》:“ 昂 校理有术,下无奸伪,经手歷目,知无不为,朝廷叹其至公。”
(四)、古代官名。执掌校勘整理宫廷藏书。
唐 置 集贤殿 校理, 宋 因之。 元 、 明 废。 清 置 文渊阁 校理,掌注册点验。
校 xiào(ㄒ一ㄠˋ)
(一)、学堂,专门进行教育的机构:校园。校长。
(二)、军衔的一级,在“将”之下,“尉”之上。
(三)、古代军队编制单位:校尉(统带一校的军官)。
理 lǐ(ㄌ一ˇ)
(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四)、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五)、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六)、古代指狱官、法官。
(七)、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