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宗之族。
《左传·定公四年》:“ 殷 民六族, 条氏 、 徐氏 、 萧氏 、 索氏 、 长勺氏 、 尾勺氏 ,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以法则 周公 。” 杨伯峻 注:“宗氏,其大宗,即嫡长房之族。分族,其餘小宗之族。”《国语·周语中》:“今虽 朝 ( 单子 )也不才,有分族於 周 。” 韦昭 注:“王之族亲也。”参见“ 小宗 ”。
拼音:fēn zú 注音:ㄈㄣ ㄗㄨˊ条目:分族小宗之族。《左传·定公四年》:“ 殷 民六族, 条氏 、 徐氏 、 萧氏 、 索氏 、 长勺氏 、 尾勺氏 ,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以法则 周公 。” 杨伯峻 注:“宗氏,其大宗,即嫡长房之族。分族,其馀小宗之族。”《国语·周语中》:“今虽 朝 ( 单子 )也不才,有分族於 周 。” 韦昭 注:“王之族亲也。”参见“ 小宗 ”。
分 fēn(ㄈㄣ)
(一)、区划开: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二)、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三)、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分会。分行( háng )。
(四)、散,离: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五)、辨别:区分。分析。
(六)、区划而成的部分:二分之一。
(七)、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族 zú(ㄗㄨˊ)
(一)、亲属,泛指同姓之亲:族规。族长。家族。
(二)、指具有共同起源和共同遗传特征的人群:种族。
(三)、指在历史上形成的人群的稳定共同体,他们有共同的语言、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心理素质:民族。
(四)、聚居而有血统关系的人群的统称:宗族。氏族。部族。
(五)、事物有共同属性的一大类:芳香族。
(六)、封建时代的一种残酷刑罚,一人有罪,把全家或包括母亲、妻家的人都杀死:族灭。
(七)、聚合,集中:云气不待族而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