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地方长官的官署。
《汉书·朱博传》:“使者行部还,诣治所。” 颜师古 注:“治所,刺史所止理事处。”《资治通鉴·后唐庄宗同光二年》:“且 汴州 关 东衝要,地富人繁,臣既不至治所,徒令他人摄职,何异空城!”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五章第一节:“ 唐 朝廷允许他们住在 河西 节度使治所附近。”
治所,古指地方政府驻地。包括:省治、府治、州治、县治等。
治 zhì(ㄓˋ)
(一)、管理,处理:治理。治家。治丧。治标。治本。治国安邦。自治。统治(a.管理;b.分配)。
(二)、整理:治河。治水。
(三)、惩办:治罪。处( chǔ )治。
(四)、医疗:治病。治疗。医治。
(五)、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治蝗。治蚜虫。
(六)、从事研究:治学。治史。
(七)、安定:治世。治安(社会的秩序)。天下大治。
(八)、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治。治所。
(九)、姓。
所 suǒ(ㄙㄨㄛˇ)
(一)、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二)、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三)、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四)、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五)、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六)、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