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钟口的大与小。
《周礼·春官·典同》:“侈声筰,弇声鬱。” 郑玄 注:“侈谓中央约也,侈则声迫筰,出去疾也。弇谓中央宽也,弇则声鬱勃不出也。”《礼记·少仪》“工依於法游於説” 汉 郑玄 注:“《考工记》曰:……侈弇之所由兴,有説。” 孔颖达 疏:“侈谓鐘口宽大,弇谓鐘口内小。” 唐 独孤及 《洪州大云寺铜钟铭》:“均薄厚侈弇之齐,以谐清浊。”
(二)、犹言增多与减少。
《管子·轻重甲》:“与之定其券契之齿,釜鏂之数,不得为侈弇焉。” 马非百 新诠:“﹝侈弇﹞引申之即夸大或缩小之意……谓不得多报,亦不得少报也。”
侈弇,出处《周礼·春官·典同》,指钟口的大与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