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配偶。
《左传·昭公二年》:“ 晋少姜 卒。公如 晋 ,及 河 , 晋侯 使 士文伯 来辞曰:‘非伉儷也,请君无辱。’” 孔颖达 疏:“言 少姜 是妾,非敌身对耦之人也。”《国语·周语中》:“今 陈侯 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儷妃嬪,而帅其卿佐以淫於 夏氏 。” 韦昭 注:“伉,对也。儷,偶也。”《文选·左思<咏史>诗之七》:“ 买臣 因采樵,伉儷不安宅。” 张铣 注:“伉儷,谓妻也。”《新五代史·杂传·杨崇本》:“大丈夫不能庇其伉儷,我已为 朱公 妇矣,无面视君,有刀绳而已!” 清 方文 《彰法山经桥公故居》诗:“二女才华诚絶人,何处能寻此伉儷。”
(二)、谓女子嫁人为妻。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方正》:“ 王爽 与 司马太傅 饮酒,太傅醉,呼 王 为小子。 王 曰:‘亡祖长史,与 简文皇帝 为布衣之交,亡姑亡姊,伉儷二宫,何小子之有!’” 刘孝标 注引《中兴书》:“ 王濛 女,讳 穆之 ,为 哀帝 皇后; 王藴女 ,讳 法惠 ,为 孝武 皇后。”《资治通鉴·晋孝武帝太元十九年》:“羣臣谓 宣太后 应配食 元帝 ,太子前率 徐邈 曰:‘ 宣太后 平素之时,不伉儷於先帝,至於子孙,岂可为祖考立配!’”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章佖》:“婢曰:‘儿家小娘子葳蕤之质,年十六,孤处无依,欲求人家兰玉而伉儷之。’”
(三)、谓夫妇。
《晋书·孙楚传》:“初, 楚 除妇服,作诗以示 济 ( 王济 ), 济 曰:‘未知文生於情,情生於文,览之悽然,增伉儷之重。’”《京本通俗小说·冯玉梅团圆》:“那汉道:‘足下休疑,我已别娶浑家,旧日伉儷之盟,不必再题。’” 郭沫若 《苏联纪行·八月十一日》:“女往依附,经种种曲折,结果与钢琴家结为伉俪。”
(四)、谓结成夫妇。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香云》:“女曰:‘结褵约在几时?’ 杜 曰:‘罪不可逭者正在此,盖伉儷已匝月矣。’”
伉俪指的是夫妻。古汉语和书信把自己和配偶谦称为“夫妇”。伉俪则是对别的夫妻的称呼。把对方及其配偶尊称为“贤伉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