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时即领而养之,待长大后方成婚的儿媳妇。语本《三国志·魏志·东沃沮传》“饮食居处,衣服礼节,有似 句丽 ”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魏略》:“其嫁娶之法,女年十岁,已相设许。壻家迎之,长养以为妇。” 孙锦标 《通俗常言疏证·家族》:“养媳妇,《三国志·东夷传》:‘ 沃沮国 女至十岁,壻家即迎之,长养为妇。’今人所谓养媳妇是也。”亦省称“ 养媳 ”。
清 采蘅子 《虫鸣漫录》卷二:“有养媳十二三龄,依夫姊而居。”《戏曲剧本选集·蓝桥会》:“ 韦郎 一去无音信,我在中途遇强人,卖与 蓝家 做养媳,从此跳下陷人坑。”
养(養) yǎng(一ㄤˇ)
(一)、抚育,供给生活品:养育。赡养。抚养。养家。
(二)、饲养动物,培植花草:养花。养殖。
(三)、生育,生小孩儿。
(四)、抚养的(非亲生的):养子。养父。养母。
(五)、教育,训练:培养。教养。
(六)、使身心得到滋补和休息:养病。养心。养性。休养。营养。养精蓄锐。
(七)、保护修补:养路。
媳 xí(ㄒ一ˊ)
(一)、子、弟及其他晚辈的妻子:儿媳。弟媳。侄媳。孙媳。媳妇儿( fur )。
妇(婦) fù(ㄈㄨˋ)
(一)、已婚的女子:妇人。少( shào )妇。
(二)、妻,与“夫”相对:夫妇。
(三)、儿媳:妇姑(婆媳)。媳妇。
(四)、泛指女性:妇女。妇孺(妇女儿童)。妇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