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案
词语解释
“聂磊案”最早由青岛市公安机关在2010年9月份首次对外公布,但该案一直没有审理,而且开庭日期也曾两度推迟,抓获的犯罪组织成员很快由130 多人上升到了209人,并引发了青岛公安系统的一场“地震”。在青岛横行10余年的黑老大聂磊究竟是怎样被抓的呢?接下来我们就回顾一下聂磊案的由来。详细解释 2010年3月27日,聂磊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窜至青岛市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打伤员工多人,并损坏物品若干。同年6月23日,公安部对聂磊发布 B级通缉令。2010年9月,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按照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的部署,青岛警方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先后归案。该案也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青岛最大的涉黑案。然而,此案一直没有开审。2011年4月,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完成了对聂磊等人的公诉书,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但开庭日期先是从今年的5月份推到了8月份,后来又再次推迟。推迟原因与青岛公检法机关多名工作人员涉案有关。 青岛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 张加林 “截止目前,青岛市公安机关共抓获这一犯罪组织成员209人,共有14名公安民警被查出,其中包括包括原市北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原李沧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对于他们的涉嫌犯罪问题,有关部门正在依法调查处理。” 被捕后,这个黑社会性质性质的“老大”聂磊的犯案细节曝光。他自16岁起就有犯罪记录,1995年以后,以“狱友”、邻居、亲属为主力,成立了多家房地产公司和游乐城 、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2000年起,聂磊的公司渐渐向赌博、色情等行业渗透,开设地下赌场,组织妇女大肆进行卖淫活动,以非法获取暴利。 在这次审判中,这个黑老大聂磊的另一些内幕更让人震惊。据有的媒体报道说,聂磊还会精心挑选公安系统中个别能力和上进心较强的普通警员,动用人脉及金钱为其铺平晋升之路,一旦被提拔、重用,这些受益警员会加倍回馈。因此,聂磊有着青岛警界地下组织部长的称呼。原本保一方平安的一些警察却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这让人愤怒,更令人反思,打击黑恶,更重要的,是要从源头和制度上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温床。 各方关注的青岛聂磊黑社会团伙系列案,12月20日开始在山东胶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词语分字解释
- 聂(niè)
聂(聶) niè(ㄋ一ㄝˋ)
(一)、附耳小语。
(二)、姓。
- 磊(lěi)
磊 lěi(ㄌㄟˇ)
(一)、〔磊落〕心地光明坦白,如“光明磊磊”,“磊磊的胸怀”。
(二)、石头多。
- 案(àn)
案 àn(ㄢˋ)
(一)、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子。案板。书案。条案。拍案而起。
(二)、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案。备案。议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牍。
(三)、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惨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四)、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举案齐眉(形容夫妻相敬)。
(五)、同“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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