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 晋 南北朝 时世家豪族挟藏的依附人口。
《晋书·山涛传》:“时 江 左初基,法禁宽弛,豪族多挟藏户口,以为私附。”《南齐书·刘怀珍传》:“ 怀珍 北州旧姓,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宿卫, 孝武 大惊,召取 青 冀 豪家私附得数千人,士人怨之。”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五章第二节:“﹝士族﹞这种特权之一是‘挟藏户口,以为私附’,即并若干户为一户,士族出名作户主。户主势力愈大,所附私户数也愈多…… 东晋 时 山遐 作 馀姚 令,到县八十日,即查出私附一万余人。”
私附,sī fù ,指南北朝时世家豪族挟藏的依附人口。
私 sī(ㄙ)
(一)、个人的,自己的,与“公”相对:私人。私有。私见。私仇。私情。私营。私欲。
(二)、不公开的,秘密而又不合法的:私自。私刑。私货。走私。私生子。
(三)、暗地里:私议。私奔。隐私。窃窃私语。
附 fù(ㄈㄨˋ)
(一)、另外加上,随带着:附体。附件。附带(a.另外有所补充的;b.非主要的)。附庸。附会(a.把不相关连的事勉强拉到一起,如“牵强附附”;b.组织文章、布局谋篇、命意修辞等创作活动,如“精思附附,十年乃成”)。附赘悬疣。
(二)、同意,赞同:随声附和。附议。
(三)、捎带:“一男附书至”。
(四)、靠近:附近。附耳低言。
(五)、依从:依附。归附。趋炎附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