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经筵进讲时讲官放书用的几案。
明 黄佐 《翰林记·开经筵》:“内官於 文华殿 设御座,及设御案於殿内御座之东稍南,设讲案於御座之南稍东。是日早,司礼监官先陈所讲《四书》经史各一册置御案,又各一册置讲案,皆《四书》东,经史西。”参阅《明史·礼志九》。
【拼音】jiǎng àn 【注音】ㄐㄧㄤˇ ㄢˋ【条目】讲案(讲案)【引证解释】古代经筵进讲时讲官放书用的几案。 明 黄佐 《翰林记·开经筵》:“内官於 文华殿 设御座,及设御案於殿内御座之东稍南,设讲案於御座之南稍东。是日早,司礼监官先陈所讲《四书》经史各一册置御案,又各一册置讲案,皆《四书》东,经史西。”参阅《明史·礼志九》。
讲(講) jiǎng(ㄐ一ㄤˇ)
(一)、说,谈:讲话。讲叙。
(二)、把事情和道理说出来:讲说。讲学。讲武。讲演。讲义。讲师。讲坛。
(三)、注重某一方面,并设法使它实现:讲求。讲团结。
(四)、和解:“而秦未与魏讲也”。
(五)、商量,商议:讲价儿。讲条件。
案 àn(ㄢˋ)
(一)、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子。案板。书案。条案。拍案而起。
(二)、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案。备案。议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牍。
(三)、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惨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四)、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举案齐眉(形容夫妻相敬)。
(五)、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