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称。
《东观汉记·鲍永传》:“时有称侍中止传舍者,太守 赵兴 欲出謁, 永 以不宜出……后数日,詔书下捕,果矫称使者。”《后汉书·桓谭传》:“今诸巧慧小才伎数之人,增益图书,矫称讖记,以欺惑贪邪,詿误人主,焉可不抑远之哉?”
李俊志,男,汉族,1985年10月出生,平南县镇隆镇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15年3月开始挂职丹竹镇党委副书记、群众工作中心主任。主管维稳工作,协管政法工作。分管司法所(群众工作中心)。联系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检察所、法庭。
矫(矯) jiǎo(ㄐ一ㄠˇ)
(一)、纠正,把弯曲的弄直:矫正。矫形。矫治。矫世(矫正世俗)。矫情(故意违反常态,表示与众不同)。矫枉过正。
(二)、假托:矫命。矫诏。矫虔(官吏假托上命掠夺百姓的财物)。
(三)、强壮,勇武:矫健。矫捷。矫矫(a.勇武的样子;b.出众的样子)。
(四)、姓。
称(稱) chēng(ㄔㄥ)
(一)、量轻重:称量( liáng )。
(二)、叫,叫做:自称。称呼。称帝。称臣。称兄道弟。
(三)、名号:名称。简称。称号。称谓。职称。
(四)、说:声称。称快。称病。称便。
(五)、赞扬:称道。称许。称颂。称赞。
(六)、举:称兵。称觞祝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