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即逻辑。
孙中山 《建国方略·以作文为证》:“然则逻辑究为何物?当译以何名而后妥……吾以为当译之为‘理则’者也。” 孙中山 《建国方略·以作文为证》:“学者之对于理则之学,则大都如 陶渊明 之读书,不求甚解而已。”
(二)、原理法则。
郭沫若 《十批判书·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尽管是怎样的个人主义者,一个人不能完全脱离国家社会而生存,故论到国家社会的理则时,便很容易流露其个人主义的本色。”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一章第三节:“ 庄子 认为……﹝道体﹞生出天地,生出帝王,生出一切的理则,连神、鬼都是从它生出来的。”
理 lǐ(ㄌ一ˇ)
(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四)、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五)、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六)、古代指狱官、法官。
(七)、姓。
则(則) zé(ㄗㄜˊ)
(一)、模范:以身作则。
(二)、规程,制度:规则。总则。原则。细则。
(三)、效法:则先烈之言行。
(四)、表示因果关系,就,便:闻过则喜。
(五)、表示转折,却:今则不然。
(六)、表示肯定判断,乃,是:此则余之罪也。
(七)、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一则房子太小,二则参加的人数多。
(八)、与“做”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则甚(做什么)。
(九)、量词,指成文的条数:新闻两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