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附事理。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比兴》:“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
(二)、符合事理。
南朝 宋 裴松之 《上<三国志注>表》:“若乃紕繆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
附 fù(ㄈㄨˋ)
(一)、另外加上,随带着:附体。附件。附带(a.另外有所补充的;b.非主要的)。附庸。附会(a.把不相关连的事勉强拉到一起,如“牵强附附”;b.组织文章、布局谋篇、命意修辞等创作活动,如“精思附附,十年乃成”)。附赘悬疣。
(二)、同意,赞同:随声附和。附议。
(三)、捎带:“一男附书至”。
(四)、靠近:附近。附耳低言。
(五)、依从:依附。归附。趋炎附势。
理 lǐ(ㄌ一ˇ)
(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四)、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五)、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理睬。答理。
(六)、古代指狱官、法官。
(七)、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