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则。
《宋史·道学传一·程颐》:“ 颐 於书无所不读,其学本於诚,以《大学》、《语》、《孟》、《中庸》为标指,而达於‘六经’。”
(二)、犹标榜。
宋 叶适 《国子祭酒李公墓志铭》:“ 赵丞相 特用材鋭甚,清官重职,往往世所标指谓道学者,忮者尤怨。”
(三)、批点。
明 张鼐 《读卓吾老子书述》:“夫一古人之书耳,有根本者下笔鉴定,则为画龙点睛;无根本者妄意标指,则为刻舟记剑。”
标(標) biāo(ㄅ一ㄠ)
(一)、树木的末端,引申为表面的,非根本的:标本。治标不治本。
(二)、记号:商标。路标。标记。标志。标尺。标语。
(三)、用文字或其他事物表明:标明。标题。标价。标榜(原为揭示、表明;后引申为宣扬、吹嘘)。
(四)、给竞赛优胜者的奖品,亦指优胜:锦标。夺标。
(五)、对一项工程或一批货物,依照一定的标准,提出价目,然后由竞争厂商选择,决定成交与否:投标。招标。
(六)、准的( dì ),榜样:目标。标领(杰出人物)。
(七)、风度,格调:标格。
(八)、中国清末陆军编制的名称,约相当于后来的一个团;亦用作计量军队的单位:一标人马。标下(a.总督、巡抚、提督等称归自己管辖的军队;b.下级武官对长官的自称)。
指 zhǐ(ㄓˇ)
(一)、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指。巨指(大拇指)。指甲。指纹。指印。屈指可数。
(二)、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指雨。
(三)、(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指着。指画。指南针。指手画脚。
(四)、点明,告知:指导。指引。指正。指责。指控(指名控告)。指摘。指挥。指日可待。
(五)、直立,竖起:令人发( fà )指(形容极为愤怒)。
(六)、意向针对:指标。指定。
(七)、古同“旨”,意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