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人丁征收的赋税。始于 汉高祖 四年,称算赋。凡年十五以上、五十六以下、每人每年出赋钱一百二十,为一算,亦称丁算。此制历代相沿,唯赋额名称不一。至 清 初,立编审法,定为五年一举,丁增而赋亦随之。
康熙 五十年后,定制滋生人丁,永不如赋。 雍正 时遂将丁赋摊入地税,称地丁。参阅《通典·赋税上》、《文献通考·户口一》。
丁 dīng(ㄉ一ㄥ)
(一)、天干的第四位,用于作顺序第四的代称:丁是丁,卯是卯。
(二)、成年男子。
(三)、人口。
(四)、从事某种劳动的人:园丁。
赋(賦) fù(ㄈㄨˋ)
(一)、旧指田地税:田赋。赋税。
(二)、中国古典文学的一种文体。
(三)、念诗或作诗:登高赋诗。
(四)、给予,亦特指生成的资质:赋予。赋有。天赋。禀赋。
(五)、古同“敷”,铺陈,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