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给未成诸侯国的子、男赐以土地。
《周礼·春官·大宗伯》:“五命赐则。” 郑玄 注:“则,地未成国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赐之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者。方三百里以上为成国。”
赐(賜) cì(ㄘˋ)
(一)、给,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赐予。赐死。赏赐。恩赐。
(二)、敬辞:请赐教。希赐函。
(三)、赏给的东西,给予的好处:厚赐。受赐良多。
则(則) zé(ㄗㄜˊ)
(一)、模范:以身作则。
(二)、规程,制度:规则。总则。原则。细则。
(三)、效法:则先烈之言行。
(四)、表示因果关系,就,便:闻过则喜。
(五)、表示转折,却:今则不然。
(六)、表示肯定判断,乃,是:此则余之罪也。
(七)、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一则房子太小,二则参加的人数多。
(八)、与“做”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则甚(做什么)。
(九)、量词,指成文的条数:新闻两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