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慰安置。
《资治通鉴·后周太祖广顺二年》:“ 契丹 、 瀛 、 莫 、 幽州 大水,流民入塞散居 河北 者数十万口, 契丹 州县亦不之禁。詔所在賑给存处之。”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艺二·杜秋诗解》:“ 漳王 傅母 杜仲阳 ,坐 宋申锡 事,放归 金陵 ,詔 德裕 存处之。”
存 cún(ㄘㄨㄣˊ)
(一)、东西在那里,人活着:存在。存亡。生存。
(二)、保留,留下:保存。留存。存照。存疑。去伪存真。
(三)、寄放:寄存。
(四)、停聚:存水。
(五)、怀有,怀着:存心。不存任何奢望。
处(處) chǔ(ㄔㄨˇ)
(一)、居住:穴居野处。
(二)、存在,置身:设身处地。处心积虑。处世。
(三)、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处。
(四)、决定,决断:处理。
(五)、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处罚。处决。
(六)、止,隐退:处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