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 代地方政府上缴正项钱粮时另给户部的部分。一般来源于赋税的加派,亦有另立名目加征的。
清 初各省解缴户部税银,每一千两随解平馀银二十五两,称随平陋规。其后,户部与地方官吏协议共同分肥,解部减一半,馀归地方。 乾隆 元年,明文规定平馀银分给各部院官吏作为补助费,称“养廉”。 乾隆 二年, 四川省 在火耗羡馀外,每银百两提解六钱,名平馀,充各衙门使用。有的地方官吏收税时加重戥子称银,所得溢额银两亦名平馀。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一条鞭法,名为永不加赋,而耗羡、平餘,犹在正供之外。”
平 píng(ㄆ一ㄥˊ)
(一)、不倾斜,无凹凸,像静止的水面一样:平地。平面。平原。
(二)、均等:平分。平行( xíng )。抱打不平。公平合理。
(三)、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平列。平局。平辈。
(四)、安定、安静:平安。平服。
(五)、治理,镇压:平定。
(六)、抑止(怒气):他把气平了下去。
(七)、和好:“宋人及楚人平”。
(八)、一般的,普通的:平民。平庸。平价。平凡。
(九)、往常,一向:平生(a.从来;b.终身)。平素。
(十)、汉语四声之一:平声。平仄。
(十一)、姓。
(十二)、〔平假( jiǎ )名〕日本文所用的草书字母。
(十三)、古同“评”,评议。
余(餘) yú(ㄩˊ)
(一)、我:“余将老”。
(二)、剩下来的,多出来的:剩余。余粮。余兴。余悸。余孽。节余。余生。余荫(指前人的遗泽,遗留的庇荫)。余勇可贾(gǔ)(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
(三)、十、百、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十余人。
(四)、后:“劳动之余,欢歌笑语。”
(五)、农历四月的别称。
(六)、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