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 黄河 以南地区。具体所指范围广狭有异。
《周礼·夏官·职方氏》:“ 河 南曰 豫州 。”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国猷》:“ 成周 以来, 河 南之都,惟 长安 、 洛阳 。” 鲁迅 《汉文学史纲要》第二篇:“其十五国中, 周南 、 召南 、 王 、 檜 、 陈 、 郑 在 河 南。”
(二)、 秦 汉 时代称今 河套 以南地区。
《史记·蒙恬列传》:“ 秦 已并天下,乃使 蒙恬 将三十万众北逐戎狄,收 河 南。” 张守节 正义:“谓 灵 胜 等州。” 唐 张说 《将赴朔方军应制》诗:“ 汉 保 河 南地,胡清塞北尘。”
(三)、省名,别称 豫 。省会 郑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