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窃集团中的一般窃贼。
《汉书·张敞传》:“ 长安 市偷盗尤多…… 敞 皆以﹝偷盗酋长﹞为吏,遣归休。置酒,小偷悉来贺,且饮醉,偷长以赭污其衣裾。吏坐里閭閲出者,污赭輒收缚之。” 宋 张齐贤 《洛阳搢绅旧闻记·向中令徙义》:“盗魁指挥小偷十人,送至前程。”
(二)、泛称一般偷东西的人。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王十》:“冥中新阎王到任,见 奈河 淤平……故捉三种人淘河:小偷、私铸、私盐。” 柳青 《创业史》第一部第十四章:“这个身量魁梧的庄稼汉,小偷一般避开正路,从复种青稞的稻地里斜踏过去了。”
小偷,当指人的时候,泛称一般偷东西的人;偷盗后要负法律责任;达到上限可判死刑。小偷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提升,在损害赔偿案件中,被告对小偷的生命安全承担“人道的责任",也就是一种公平的责任。小偷法律地位的提升被认为是一种法律的进步,体现了法律对人身权的重视与保护。小偷,还可以指情节较轻的偷窃行为,如:小偷小摸。
小 xiǎo(ㄒ一ㄠˇ)
(一)、指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与“大”相对:小雨。矮小。短小精悍。
(二)、范围窄,程度浅,性质不重要:小事。小节。小题大作。小打小闹。
(三)、时间短:小坐。小住。
(四)、年幼小,排行最末:小孩。
(五)、谦辞:小弟。小可。小人(a.谦称自己,指地位低;b.指人格卑鄙的人;c.指子女;d.小孩儿)。
(六)、妾:小房。
偷 tōu(ㄊㄡ)
(一)、窃取,趁人不知时拿人东西:偷窃。偷吃。小偷儿( t島r )。
(二)、行动瞒着人:偷偷。偷看。偷听。偷渡。偷袭。偷税。偷天换日(喻暗中改变重大事物的真相以欺骗别人)。
(三)、抽出时间:偷空儿。偷暇。偷闲。
(四)、苟且:偷安。偷生。偷幸。偷合苟容(苟且迎合别人的意思以求容身。亦称“偷合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