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揭示全书的要旨或体例。
晋 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 周公 之垂法,史书之旧章。” 明 宋濂 《吕氏采史目录序》:“於是礼部尚书 崔亮 主事, 黄肃 与 濂 等发凡举例。” 清 叶廷琯 《吹网录·思辨录辑要有旧本》:“目録前有发凡,每类目前復有小序。”
(二)、用作书名,指对某一学科的一般介绍,相当于“概论”。如 陈望道 《修辞学发凡》。
(三)、犹言领悟要旨。
清 朱彝尊 《戏效香奁体二十六韵》:“点笔能成阵,听诗便发凡。”
发凡,指揭示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语出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其发凡以言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
发(發) fā(ㄈㄚ)
(一)、交付,送出:分发。发放。发行(批发)。
(二)、放,射:发射。百发百中。焕发。
(三)、表达,阐述:发表。发凡(陈述某一学科或一本书的要旨)。阐发。
(四)、散开,分散:发散。
(五)、开展,张大,扩大:发展。发扬。
(六)、打开,揭露:发现。发掘。
(七)、产生,出现:发生。发愤。奋发。
(八)、食物因发酵或水浸而澎涨:发面。
(九)、显现,显出:发病。发抖。发憷。
(十)、开始动作:发动。
(十一)、引起,开启:启发。发人深省。
(十二)、公布,宣布:发布。发号施令。
(十三)、量词,用于枪弹、炮弹。
凡 fán(ㄈㄢˊ)
(一)、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凡。凡庸。凡夫俗子。
(二)、指人世间(宗教或迷信的说法):凡尘。凡心。
(三)、所有的: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凡是。
(四)、总共:全书凡二十八卷。
(五)、大概,要略:大凡。凡例。发凡(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
(六)、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