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古代关于处分未奉诏旨擅自发兵以及其他有关罪行的刑法条例。
《唐律疏议·“擅兴”题解》:“擅兴律者, 汉 相 萧何 创为兴律, 魏 以擅事附之,名为擅兴律。 晋 復去擅为兴。又至 高齐 ,改为兴擅律。 隋 开皇 改为擅兴律。虽题目增损,随时沿革,原其旨趣,意义不殊。大事在於军戎,设法须为重防。”参见“ 擅兴 ”。
擅兴律(shàn xīnɡ lǜ),我国古代关于处分未奉诏旨擅自发兵以及其他有关罪行的刑法条例。
擅 shàn(ㄕㄢˋ)
(一)、超越职权,自作主张:擅专。擅自。擅行( xíng )。擅断(专行)。专擅独行。擅离职守。
(二)、独揽,占有:擅权。擅利。擅兵(拥有兵权)。擅国。擅美。
(三)、长( cháng )于,善于:擅长( cháng )。不擅辞令。
兴(興) xīng(ㄒ一ㄥ)
(一)、举办,发动:兴办。兴工。兴学。兴建。兴叹(发出感叹声,如“望洋兴兴”)。百废待兴。
(二)、起来:夙兴夜寐(早起晚睡)。
(三)、旺盛:兴盛。兴旺。兴隆。兴衰。复兴。兴替(兴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四)、流行,盛行:时兴。新兴。
(五)、准许:不兴胡闹。
(六)、或许:兴许。
(七)、姓。
律 lǜ(ㄌㄩˋ)
(一)、法则,规章:纪律。法律。定律。规律。清规戒律。律师。
(二)、约束:律己。
(三)、中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声音分为六律(阳律)和六品(阴律)。合称“十二律”:律吕(古代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以管的长短来确定音的不同高度,从低音管算起,成奇数的六个管称“律”;成偶数的六个管称“吕”,后来“律吕”作为音律的统称)。
(四)、旧诗的一种体裁:律诗。
(五)、姓。